一、产品介绍
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(农商银行)向企(事)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(以下简称客户)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。
二、适用对象
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而产生贷款需求的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的企(事)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。
三、申请条件
(一)客户依法设立;
(二)借款用途明确合法;
(三)客户生产经营合法、合规;
(四)客户具有持续经营能力,有合法的还款来源;
(五)客户信用状况良好,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;
(六)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借款人提供材料
(一)书面借款申请;
(二)征信查询授权书;
(三)经人民银行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贷款卡;
(四)经年审合格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;
(五)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;
(六)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;
(七)法人代表、企业经营管理层主要负责人、财务主管、主要股东身份证件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信息;
(八)经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;
(九)董事会(股东会)同意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决议;
(十)近三年的财务报表,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及主要结算银行对账单;
(十一)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五、贷款流程
申请→调查→信用等级评定→审查→审议审批→签订合同→发放。